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2月11日
附件下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ceb
责任编辑:经济贸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