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标志着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之后的新一轮改革正式启动。本轮改革强调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以增强核心功能为目标,更加突出功能性改革任务,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最大亮点,也是最大难点。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新一轮国企改革同步部署了制度性改革任务。
提高核心竞争力是国有企业成为世界一流企业的根本之道。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区别于其他竞争者的关键要素,也是企业能够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的核心原因。在不同的时代,学界和企业界对于核心竞争力的具体内涵有着纷繁的解读。对于新时代的国有企业而言,核心竞争力更集中地体现在持续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方面。进一步来说,要紧紧扭住科技、效率、人才、品牌四个要素。其中,科技创新是根本,需要提前布局久久为功,往往功成不在我;效率提升是关键,市场无情但是讲理,无非同台竞技捷足者先;人才队伍是保障,创新发展一切靠人实现,改革管理都为激发人的活力;品牌建设是支撑,可以为内功修炼有成叠加高附加值,充分展示企业软实力。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提高核心竞争力需要进一步推进市场化重组,加强央企之间、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企业成员单位之间、国企与民企之间资源优化配置。比如,中国物流集团明晰功能使命,明确主责主业。在17家直管公司间推进41项具体重组整合事项,持续推动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优势业务集中。需要推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制度化长效化,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新国企。比如,中国化学工程通过考核在促进收入能高能低、干部能上能下的同时,实施二三级企业层级能升能降。提高核心竞争力,要始终以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市场本无国界,内外都要竞争。真正的世界一流企业,未必规模庞大,但一定有独门绝技,不可或缺。做大更要做专,才能在竞争中持续胜出。
增强核心功能是国有企业担负新使命新任务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服务国家产业战略并非我国特例,而是世界各国的普遍情况。美、英、法等国的国有企业除了分布在邮政、电力、运输等公用和基础部门外,在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也有布局。当今世界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国有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好履行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实现经济属性、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中央企业尤其要当好经济增长的顶梁柱、科技创新的国家队、产业发展的领头羊、市场失灵的稳定器、维护安全的压舱石、共同富裕的支撑者。
增强核心功能,需要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发挥产业控制作用。比如,中国建材坚持两端发力,一方面积极做好数字化、绿色化、高端化三篇文章,加快推进基础建材产业转型升级;一方面加快布局价值创造的新领域新赛道。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比如,中国电气装备重组两年来,把体制机制改革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把创新能力提升作为衡量机制改革的重要标准,连续取得一系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需要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重点领域保障,支撑国家战略安全,更好发挥安全支撑作用。比如,粮食大省河南陆续组建种业集团、农投集团、储备粮集团,切实扛稳粮食安全责任,努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种业集团。
在实践中,提高核心竞争力是增强企业核心功能的有力支撑,增强核心功能对企业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起到引领作用。两者之间,既有明显区别又有紧密联系。
核心竞争力强不强,市场说了算。每一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尽相同,但往往可以概括普遍性规律,抽离出可量化可操作的评价体系。核心功能强不强,国家说了算。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核心功能有整体性要求,但具体到每一家企业都有明显差异,考核时要做到“一企一策”。
提高核心竞争力也好,增强核心功能也好,都对国资监管效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着眼个性,提高差异化、个性化、精准化监管水平,又要注重全局,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监管效果。新一轮改革中,国务院国资委将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深化分类改革,推动分类考核与企业功能使命更加精准适应,国资监管与公司治理更好衔接,国资监管更加健全更广覆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更加完善,进一步调整优化监管政策、监管方式、监管手段,推动国资央企真正成为堪当时代重任的大国重器、强国基石。
(本文为《国资报告》杂志2023年9月刊卷首语 作者:刘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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